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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3 新闻来源:综合办公室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科室(中心):

2021年7月20日,南京市江宁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7月21日江宁区部分区域已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学校决策部署,巩固拓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每日健康打卡制度,及时掌握职工行程信息。所有职工非必须不离镇,确需要离镇的,须履行审批手续。

二、所有返镇人员进校上岗前,必须履行上岗申请手续。其中,出省返镇人员需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离镇和返镇人员出行时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离镇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活动,避免接触境外人员。

四、所有离镇和返镇人员必须如实填报健康信息,及时更新健康打卡系统,特别是离镇返镇、具体地址、医学状态改变(含隔离、已解除隔离、咳嗽发烧等)等关键信息。

五、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职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距离。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交通工具时,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

七、职工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由境外入境的人员,入境后要严格按上级部门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7月6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 南京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隔离、核酸检测政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禁止入校。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及南京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 24小时以上),查验行程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校。

八、校外人员及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通过“访客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审批通过后,佩戴口罩且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九、所有线下举行的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控制参加人数,超过50 人的近期原则上不举办,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前履行报批手续,同意后方可举办。各科室(中心)要严格落实暑期安全、疫情防控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岗双责,必须在岗值班,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值班事项能够及时有效进行处理。

十、职工瞒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没有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纳入职工诚信评价体系,并在全处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的将给予相应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7 月 22 日起执行,处(集团)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上级文件要求适时调整相关管理规定。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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