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学校《关于2021 年暑假及暑假前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办〔2021〕14 号)精神,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暑假及暑假前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事业编制人员自7月8日起放假(7月3日、4日上班),但有工作任务的科室(中心)和个人必须待任务完成后方可放假。非事业编制人员不享有暑假。
二、开学时间
8月29日起上班。
三、暑假前有关工作
(一)各科室(中心)要严格按照学校及后勤处(集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及时准确报告疫情防控有关信息。
(二)各科室(中心)要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各科室(中心)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安函〔2021〕6号)《江苏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江大校〔2019〕412号)的要求,各科室(中心)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整改落实,加强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三)各科室(中心)要对照《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后勤处(集团)2021年度修缮改造项目》、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对标找差,认真总结 2021 年上半年工作,进一步明确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和思路举措。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要求内容精炼、重点突出,按照《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中时间节点准时报送。
四、暑假期间有关工作
(一)根据国家、省、市、学校疫情防控的部署与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各科室(中心)要继续做好假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持续做好科学防控和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持续做好体温检测,发生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后勤从业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自我防护,严格落实“每日健康打卡”制度。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办理校园门禁系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校,至少提前两天向综合(党政)办公室预约办理。临时需要进校,由责任科室(中心)办理“江大安保”访客手续。如上级防控政策出现大的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相关科室(中心)切实做好留校师生生活、各类会议、活动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服务保障正常运行。
(三)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发函〔2021〕16 号)等通知的要求,各科室(中心)做好防汛防灾综合防范预案,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正常秩序。
(四)相关科室(中心)要按规范程序做好暑期维修改造工程、饮食物资、门面房等项目的招标招租工作。
(五)各科室(中心)结合部门实际在开展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时间:9:00—11:30,14:30—17:00。处(集团)领导值班由综合(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科室(中心)于7月8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及联系方式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qjt@ujs.edu.cn),纸质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综合(党政)办公室。
(六)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正常进行,后勤从业人员非必要不离镇,确有需要离镇的,须履行审批手续,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行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省内返镇人员需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出省返镇人员如未接种疫苗还需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校编职工(含中层干部)离镇须通过江苏大学企业微信“协同办事平台”人事处流程“教职工疫情期间离镇外出请假申请”入口办理请假手续。科级干部离镇外出审批在系统中选择“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时向分管处领导汇报。非科级干部选择科室(中心)负责人,科室(中心)负责人同意后转办给“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处(集团)企业编制和劳务派遣职工(含退休聘用人员)离镇,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职工离镇审批表》,由科室(中心)负责人审批。返镇后必须在线上或线下办理销假手续。
(七)人力资源管理科要做好假期考勤督查工作,安全与质量监管科要做好假期服务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各科室(中心)要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综合(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