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后勤处(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市消防安全监管部门部署以及《江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安保〔2021〕2号)要求,决定在全处(集团)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江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表(试行)》。
二、工作步骤
1.逐级压实责任。后勤处(集团)与各科室(中心)签订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书。各科室(中心)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形成自查报告。各科室(中心)须于4月20日前完成自查,形成书面自查工作报告,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安监科,电子稿发送至hqzjb@ujs.edu.cn。
3.加强工作协调。各科室(中心)须于4月25日前对管辖范围内尚存在但不属于后勤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书面提醒服务对象(学院),相关材料附在自查工作报告后面。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把维护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摆在工作首位,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压实安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逐级压实压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3.加强教育培训。根据工作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增强员工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根据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图开展应急演练。
4.深入细致排查。定期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逐条逐项自查,及时整改隐患,形成工作闭环,提升后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江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表(试行)》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1年4月8日
附件:江苏大学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