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各科室(中心)应急预案及相应预案应急处置流程的管理,提升处(集团)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能力,现就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科室(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部门涉及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并制订相应应急预案的应急处置流程图,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各类应急预案的应急预警、响应及处置程序,构建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工作安排
(一)制订完善。各科室(中心)对本部门现有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科室(中心)职能发生变化的,要有针对性地修订和完善(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并于1月17日(本周日)前将各类预案及相应应急处置流程图纸质稿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安全与质量监管科,电子稿发送至安监科邮箱(hqzjb@ujs.edu.cn)。
(二)评审修订。安全与质量监管科负责汇总各科室(中心)预案及相应应急处置流程图,寒假期间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建议,各科室(中心)根据修改建议在开学前完成修订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各科室(中心)要对照《江苏省高校后勤安全管理检查评估标准(2020修订版)》,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覆盖本科室(中心)安全生产全过程;每个预案均要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图,确保人人知要求、处处有规范、事事有流程。
(二)应急处置流程简明可操作。各科室(中心)要按照简明实用、操作性强的原则,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图,直观体现预案预警、响应、处置等各个步骤,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1年1月14日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