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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6 新闻来源:安全与质量监管科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科室(中心):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苏教安信函〔2022〕1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和省安委会工作要求,落实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后勤处(集团)组织开展岁末年初校园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局面。

二、主要任务及安排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岁末年初,春节寒假在即,师生节日出行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冰冻、寒潮、暴雪等灾害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科室(中心)要清醒认识当前校园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校园安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坚决做到“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实”字担肩,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期间的校园安全形势特点,全面部署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全面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

各科室(中心)要深入巩固前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自行开展覆盖消防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电气使用安全、燃气设施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校园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自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安全隐患“清死角、除空白、扫盲区”的全覆盖整改,确保实现防患于未然、化解于萌芽。

(三)广泛组织形式多样安全宣传教育

各科室(中心)要在春节、寒假及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强化师生员工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各科室(中心)要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发挥首创精神,通过宣传喜闻乐见安全知识作品,引导广大师生树牢校园安全观,着力推动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四)不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处置工作

各科室(中心)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照“首报要快、核报要实、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要求,厘清信息报送流程,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向处(集团)两位一把手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部署

各科室(中心)要统筹好安全督导检查与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明确工作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对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危机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致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动员到位、执行到位、效果到位。

(二)狠抓隐患整改

各科室(中心)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自行整改不了的,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书面交给安全与质量监管科。

(三)及时报送信息

各科室(中心)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并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固化长效管理机制。如突发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集团领导汇报,并向安全与质量监管科进行报备。

联系人:凌阳。电话:15051143011。邮箱:hqzjb@ujs.edu.cn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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