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我校绿色学校建设成果,根据《江苏大学水电管理办法》,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江苏大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各党群部门、行政部门、教学科研单位、直属单位。
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各部门从事节能管理工作相关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积极营造绿色发展氛围。
2、高度重视节能工作,不断加强日常节电节水管理,在节能减排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二)节能工作先进个人
1、能够自觉学习、积极宣传节能知识,主动参与到学校各项节能活动中。
2、热爱节能工作,能很好的履行本单位节能监管职责,在本单位节能降耗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起到带头作用。
三、名额设置
本次评选节能工作先进单位10家,节能工作先进个人20名。
四、报送要求
节能工作先进单位、节能工作先进个人需填写节能先进单位(详见附件1)、节能先进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申报表于2023年5月5日前送至后勤处能源管理科(后勤楼109)(电子版发邮箱:hqc@ujs.edu.cn)。
五、其他事项
申报本次评选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需认真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如发现材料存在不真实的情况,将取消申报者的参评资格。
联系人:杨老师 88785011 15952809985
李老师 88790207 13812452086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江苏大学2022年度节能先进单位申报表.docx
附件2:江苏大学2022年度节能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