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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2023年暑假及暑假前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6 新闻来源:综合办公室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科室(中心):

现将2023年暑假及暑假前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事业编制人员自7月3日起放假,但有工作任务的科室(中心)和个人必须待任务完成后方可放假。非事业编制人员按岗位工作要求正常上班。

二、开学时间

8月28日(周一)起上班,9月2日(周六)、3日(周日)正常上班。

三、暑假前有关工作

(一)各科室(中心)要根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江苏大学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江大委发〔2023〕20号)文件要求,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科室(中心)要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各科室(中心)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安函〔2023〕6号)《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江大校〔2023〕84号)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生产安全、网络安全等规定的要求,落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各科室(中心)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整改,落实落细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三)各科室(中心)要对照《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2023年党政工作要点》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对标找差,认真总结2023年上半年工作,进一步明确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和思路举措。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要求内容精炼、重点突出,于6月27日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qjt@ujs.edu.cn),纸质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综合(党政)办公室。

四、暑假期间有关工作

(一)相关科室(中心)切实做好留校师生生活、各类会议、活动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服务保障正常运行。

(二)按照学校要求,各科室(中心)做好防汛抗旱综合防范预案,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正常秩序。

(三)相关科室(中心)要科学安排暑期维修任务,强化对在建项目和修缮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各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要按规范程序做好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饮食物资等项目的招标工作。

(四)各科室(中心)要结合部门实际在开展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时间:9:00—11:30,14:30—17:00。处(集团)领导值班由综合(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科室(中心)于6月29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及联系方式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qjt@ujs.edu.cn),纸质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综合(党政)办公室。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正常进行,各科室(中心)科长(主任)离开镇江,须向处(集团)主要负责人请假,科室(中心)副科长(副主任)离开镇江,需向分管领导请假,主管离开镇江,需向科室(中心)科长(主任)请假,并报综合(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

(五)人力资源管理科要做好假期考勤督查工作,安全与质量监管科、校园管理科要做好假期服务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各科室(中心)要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有关干部培训开会等工作另行通知。

上述通知,请遵照执行。



                          综合(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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