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根据学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江苏大学2024年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后勤处(集团)2024年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度规定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2号),新购资产必须编制预算,未编制预算一律不得采购。
二、编报程序
2024年度有新增资产配置需求的部门单位,均需填报《2024年资产配置预算表》(详见附件一)。
三、编报范围
不限资金来源,使用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均需要编报。
四、工作要求
1.有新增资产配置需求的科室(中心)填报《2024年资产配置预算表》,并由分管领导签字,最迟于10月19日前报送财务与资产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根据后勤处(集团)特点资产分为:设备及教学、科研类软件资产、家具资产、全校性信息化建设相关管理和服务类软件以及公共教室多媒体设备软硬资产、图书及期刊(含电子文献、数据库等)资料等各类文献信息资源、新建及改(扩)建工程资产。2024年需配置的资产按照上述分类逐一填报配置预算表。
2.处(集团)对各科室(中心)上报的资产配置预算进行审核和平衡,于10月20日之前报国资处。
3.其他事项。一是《2024年资产配置预算表》(附件1)中的“资产分类代码”和“资产名称”需严格按照《新国标资产分类对照表》(附件2)填写;二是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有上限标准、配置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按照《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附件3)执行;没有标准的,按照勤俭节约原则编报;三是大型仪器设备、重大项目资产需配置需上传必要性、合理性等可行性论证相关材料,或者上传获批项目的批文。
4.恒昌公司的资产配置预算暂不编制。
综合办 财务与资产管理科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1:2024年资产配置预算表.xlsx
附件2:新国标资产分类对照表.xlsx
附件3: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