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根据2023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安全保卫处决定开展消防技能实操培训演练活动。现将组织后勤职工参加演练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8日至11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二、活动地点
三江楼门前南侧广场(荷花池旁)。
三、活动对象
各科室(中心)2023年新入职和需要加强掌握消防技能的教职工。
四、活动要求
1.各科室(中心)须将参与活动的人员名单(纸质稿及电子稿)于11月24日下班前报送安监科(集团204室),各科室(中心)上报人员需指定一名负责人,便于演练时协助管理。各科室(中心)的具体演练时间待安保处核排后另行通知。
2.请各科室(中心)参加演练人员根据安保处安排的时间准时参与消防技能实操培训演练活动,自行妥善安排好工作。参加演练人员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履行请假手续。
3.活动结束后,各科室(中心)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强化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附件:2023年消防技能实操培训演练活动报名表
安全与质量监管科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2023年消防技能实操培训演练活动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