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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后勤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新闻来源: 作者:缪爱成 浏览次数:

各科室(中心):

冬春季节气候严寒、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近期国内多地多起火灾事故教训,给当前火灾防范工作敲响了警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苏教安函〔2023〕13 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抓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处(集团)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一反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各科室(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消委办《消防工作提示函》(苏消委办〔2023〕51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类似山西吕梁煤矿失火建筑,要积极配合应急、消防部门及校安保处开展校内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于2023年12月15日前深入一线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安全疏散、防火分隔、违章搭建、消防设施、联动机制等10个方面的内容,重点整治安全疏散不畅通、平面布置不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装修材料不符合规定、员工培训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二、立即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攻坚行动

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各科室(中心)要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要对管辖服务范围内的学生宿舍、食堂、校园商超、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高层建筑、施工场地及幼儿教育等重点场所前期排查整治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老旧校舍以及电动车违规充电、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通过再排查、再整治,找准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做到监管无盲区、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编号建立数据库,采取临时针对性管控措施,确保后勤服务安全有保障,并实施集中攻坚整治,形成工作闭环。

三、继续压实后勤消防安全责任

各科室(中心)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后勤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职责清单,层层分解落实火灾防控工作责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切实加强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化学品爆炸、燃气事故、电气事故多发的特点,各科室(中心)要与校安保处、学工处、学院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演练,强化应急联动,提高处置能力。结合实际建立本部门志愿消防队,每月规范检查消防装备和器材,组织员工开展灭火救援和逃生疏散演练,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增强员工第一时间报警意识,提升员工疏散和初起火灾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出动、有效处置。

五、不断提升员工安全素养

各科室(中心)要结合近年来学校发生的火灾典型案例,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要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本岗位火灾风险,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要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员工安全教育内容,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六、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科室(中心)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本部门管理服务一线火灾防控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科室(中心)冬春火灾防范工作动员部署及推进情况,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报送安监科,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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