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我校绿色学校建设成果,推动我校节能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大学水电管理办法》,决定于本年度用电定额核算后开展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申报条件通知如下:
一、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严格遵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
2、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具有科学完善的节能制度,具有成功的典型案例及可推广的有效措施;
3、节能成效突出,党政管理机构全年实际用电量未超年初定额且2024年人均用电量较2023年同比降低;教学科研单位全年实际用电量超年初定额比例低于10%且2024年实际用电量较2023年同比增长低于5%;
4、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用水用电安全问题,全年无违章用水用电、故意浪费水电的行为,未发生水电安全事故;
5、积极配合水电管理及费用收缴工作,探索节能技术的应用,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6、积极做好节水节电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有效提升师生员工节能意识。
二、节能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能够自觉学习、积极宣传节能知识,主动参与学校各项节能工作;
2、热爱节能工作,从事节能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在本单位节能降耗方面具有突出贡献或起到带头作用;
3、所在单位全年无违章用水用电被通报事项,未发生水电安全事故,党政管理机构全年实际用电量未超年初定额且2024年人均用电量较2023年同比降低比例由高到低排序位列前三分之一,教学科研单位全年实际用电量超年初定额比例低于10%且2024年实际用电量较2023年同比增长比列由低到高排序位列前三分之一;
4、能够很好地履行本单位节能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用水用电行为;
5、具有创新精神,能够不断思考改进工作,对节能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参与制定有效制度,取得实效;
6、能够积极引导、鼓励本部门师生员工参与节能工作、落实节能措施。
请各单位对照上述条件,积极谋划本年度节能工作,并于年度用电定额核算后积极参与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申报。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4年5月8日
附件1:江苏大学2024年度节能先进单位申报表.docx
附件2:江苏大学2024年度节能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