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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后勤处(集团)编制2026年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1 新闻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科室(中心):

根据学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编制2026年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精神,现就后勤处(集团)2026年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度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1〕58号)和《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等有关规定,新购资产应当编制资产配置预算,严禁未编制预算配置资产、超预算超标准配置资产,一经发现原则上全部纳入调剂共享平台统筹使用。

二、编报程序

2026年度有新增资产配置需求的部门单位,均需填报《2026年资产配置预算表》(见附件1)。

三、编报范围

不限资金来源,使用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均需要编报。

四、工作要求

1.有新增资产配置需求的部门单位填报附件1(有30万以上大仪设备购置计划的还需提交附件2、附件3),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于9月3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财务与资产管理科。

2.各科室(中心)新配置资产优先通过存量调剂解决,能通过调剂、共享、租用等方式解决的,不得新购。确需新购的,应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用车管理办法》(苏财资〔2023〕58号)、《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办法》(苏财资〔2023〕59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苏财规〔2017〕17号)等规定,逐项编制房产、车辆、设备、家具和其他无形资产等资产配置预算,细化资产类型、名称、数量、金额等要素,其中车辆配置实行预算与编制双重控制。

五、注意事项

1.《2026年资产配置预算表》(附件1)中的“资产分类代码”需严格按照《新国标资产分类代码》(附件4)填写,并具体到末级,如台式电脑,应该选择A02010105 台式计算机,而不是A02010000 信息化设备;

2.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上限标准、配置标准等按照《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附件5)执行,资产价值不得超过标准规定,没有标准的,按照勤俭节约原则编报;

3.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重大项目资产配置需提交《30万以上设备申请购置清单信息表》(附件2)和必要性、合理性等可行性论证报告(要求见附件3);

4.附件1、2资产明细需按照购置必要可行性、紧迫重要性排序,所有数据保留2位小数;

5.恒昌公司的资产配置预算暂不编制。

附件1:2026年资产配置预算表.xlsx 

附件2:30万以上设备申请购置清单信息表.xlsx 

附件3: 30万以上设备申请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docx 

附件4:新国标资产分类代码.xlsx 

附件5: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pdf

后勤处(集团)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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