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根据学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编制2026年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精神,现就后勤处(集团)2026年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度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1〕58号)和《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等有关规定,新购资产应当编制资产配置预算,严禁未编制预算配置资产、超预算超标准配置资产,一经发现原则上全部纳入调剂共享平台统筹使用。
二、编报程序
2026年度有新增资产配置需求的部门单位,均需填报《2026年资产配置预算表》(见附件1)。
三、编报范围
不限资金来源,使用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均需要编报。
四、工作要求
1.有新增资产配置需求的部门单位填报附件1(有30万以上大仪设备购置计划的还需提交附件2、附件3),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于9月3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财务与资产管理科。
2.各科室(中心)新配置资产优先通过存量调剂解决,能通过调剂、共享、租用等方式解决的,不得新购。确需新购的,应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用车管理办法》(苏财资〔2023〕58号)、《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办法》(苏财资〔2023〕59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苏财规〔2017〕17号)等规定,逐项编制房产、车辆、设备、家具和其他无形资产等资产配置预算,细化资产类型、名称、数量、金额等要素,其中车辆配置实行预算与编制双重控制。
五、注意事项
1.《2026年资产配置预算表》(附件1)中的“资产分类代码”需严格按照《新国标资产分类代码》(附件4)填写,并具体到末级,如台式电脑,应该选择A02010105 台式计算机,而不是A02010000 信息化设备;
2.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上限标准、配置标准等按照《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附件5)执行,资产价值不得超过标准规定,没有标准的,按照勤俭节约原则编报;
3.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重大项目资产配置需提交《30万以上设备申请购置清单信息表》(附件2)和必要性、合理性等可行性论证报告(要求见附件3);
4.附件1、2资产明细需按照购置必要可行性、紧迫重要性排序,所有数据保留2位小数;
5.恒昌公司的资产配置预算暂不编制。
附件1:2026年资产配置预算表.xlsx
附件2:30万以上设备申请购置清单信息表.xlsx
附件3: 30万以上设备申请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docx
附件4:新国标资产分类代码.xlsx
附件5: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pdf
后勤处(集团)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