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园):
2026年下半年国有资产报废申请工作已开始,请各科室(中心、园)统计所管理资产中符合报废标准的资产,报废资产表格由各科室(中心、园)盖章并签字确认,纸质表格及电子表格于10月18日之前送交财务与资产管理科殷燕。
财务与资产管理科
2026年10月12日
注:
1、资产报废标准:已过资产使用年限(已达系统报废年限)且确认无法继续使用或维修。
2、拟报废资产信息明细请直接从国资系统导出,不要自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