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后勤处(集团)事业编制职工自2021年1月18日起放假,1月16日(周六)、17日(周日)正常上班。2月22日起上班,2月27日(周六)、2月28日(周日)正常上班。
2.非事业编制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综合工时制要求安排上班或调休,各科室(中心)将员工上班、调休安排于1月14日前报人力资源管理科备案。
3.江大恒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寒假安排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托管单位实际需要,按惯例执行。
二、有关工作要求
各科室(中心)要认真做好寒假前、寒假期间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1.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要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20〕62号)和《关于开展全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江大校〔2020〕255号)要求,由安全与质量监管科牵头,各科室(中心)配合,开展一次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电网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施工现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2.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科室(中心)坚持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要求,督促员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做好本部门健康状况监测。后勤员工寒假期间无特殊情况上不得离省;科级及以上干部因公因私离镇须事先通过系统请假,经后勤党委书记审批通过后方能离镇。其他员工因公因私离镇必须报所在科室(中心),经科室(中心)领导同意并向处(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科备案。项目主管(食堂主任)离镇还必须经分管处领导同意。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自身疫情防控,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放假后将召开科级以上干部“十四五”规划及2021年重点工作研讨会,请各科室(中心)准备好发言材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寒假期间,人力资源管理科做好后勤职工疫情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采供管理科做好有关招标采购工作;饮食服务中心做好留校师生员工餐饮服务、年货供应及食堂安全卫生等工作;公寓服务中心做好C区10栋等集中隔离点及留校学生住宿保障工作;物业服务中心做好物业楼宇日常安全、卫生消杀及防冻等工作,妥善安排收发服务工作;运输服务中心做好发热师生转运及校园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修缮服务中心做好水电值班、零星维修工作以及防冻抢修应急准备;绿化卫生中心做好假期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收运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消杀工作,如遇大雪冰冻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经营服务中心做好浴室管理、门面房管理、防控物资管理、会务接待及材料印刷等工作,同时配合附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保障工作;幼儿园做好假期前后安全、幼儿及家长宣传教育等工作。
5.做好慰问工作。由分工会牵头,综合(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科参与,做好困难职工慰问以及大年初一在岗职工慰问工作。
6.保持清正廉洁。寒假期间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按照学校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厉行节约、廉洁自律,过一个朴实节俭、安定祥和的春节。
7.开学前,各科室(中心)提前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8.寒假期间,各科室(中心)要确保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正常有序,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1月14日前将值班表交综合(党政)办公室备案。
综合(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