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后勤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3 新闻来源:安全与质量监管科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科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后勤处(集团)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坚决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提升后勤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疫情防控、特种设备及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用电安全、食品与卫生安全、燃气安全、建筑与施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落实情况。

(一)责任制落实。是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各级安全责任;是否制定领导班子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是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是否严格落实《江苏大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列出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是否及时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并推动协调解决;是否加强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值班值守和安全检查。

(二)疫情防控。是否严格落实学校、处(集团)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是否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是否精准掌握员工(含外协人员)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是否认真组织学习落实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高校、中小学、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是否对校外来访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执行访客规定。

(三)特种设备及危化品安全。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电梯、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是否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性、可靠性维护并做到台账完整。

(四)消防安全。是否严格执行《江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大校〔2018〕194号)、《江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安保〔2021〕2号)文件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部位开展重点巡、排查并限期整改;是否每月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并做好记录;是否每月加强管辖范围内电器设备线路检查;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

(五)校车安全。是否已经清理不符合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是否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按要求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控;是否明确、细化驾驶员安全行车要求;是否会同属地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联动,加强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依法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六)用电安全。是否对大功率设备等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加强排查;是否增加电梯、中央空调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频率;校内用电设备、电线电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超期服役现象;变电所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出入登记制度、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设备缺陷记录是否完备;洗浴场所电源线与可燃结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七)食品与卫生安全。是否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负责制;是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是否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否严格做好员工健康管理,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

(八)燃气安全。是否制定并严格实施学校天然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是否加强燃气管道安全检查,对校园内燃气管道开展安全评估,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校内邻近燃气管道的建设、施工管理;是否加强燃气日常使用安全检查,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合格燃烧器具、配件,并建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月报制度。

(九)建筑与施工安全。是否对校内托管建筑及设施安全状况开展排查、监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危险房屋问题;是否存在配电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安全问题;是否对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场所隔离管理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在极端天气、旱涝灾害情况是否采取预防措施,校园低洼地带、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基础沉陷区是否缺乏预防措施等。

(十)安全教育。是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逢重要节点、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是否有针对性开展员工专题安全教育;是否面向师生经常性开展安全演练和技能培训;是否按要求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幼儿专项安全教育,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9月24日至27日;10月9日至12日)。各科室(中心)须在上述两时间段内各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全面自查,摸清安全工作底数,并根据自查情况制定本部门隐患整改方案。每次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告要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须分别于9月27日、10月12日下班前将两次自查形成的自查报告纸质稿(签字加盖公章)、Word版电子稿报送安全与质量监管科,邮箱:hqzjb@ujs.edu.cn

(二)现场检查(9月28日至29日;10月13日至14日)。后勤处(集团)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随机访谈等开展现场检查两次。安全检查工作组在对各科室(中心)第二次检查时,须对第一次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进一步督促落实有关安全工作要求。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科室(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迅速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务求实效。各科室(中心)要根据行业标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着力抓整改,坚决守住后勤安全生产底线。

(三)健全机制。各科室(中心)要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后勤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制、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1.2022年秋季后勤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

2.2022年秋季后勤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单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2022年秋季后勤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docx

 附件2:2022年秋季后勤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单.docx



Copyright©2021-2025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鼎优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