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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做好后勤处(集团)岗位设置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5-03-25 新闻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做好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后勤处(集团)”)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根据《江苏大学深化后勤改革方案》及《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后勤发〔202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后勤实际,现制定后勤处(集团)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及《江苏大学深化后勤改革方案》文件精神要求为指引,深化人事体制改革,以破解制约提升后勤服务效率、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的突出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深化后勤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人才队伍梯队,完善员工“晋级”“晋薪”机制,建立与学校事业发展和“双一流”创建相适应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薪的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总量控制的原则。

(四)坚持开源节流,提质增效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类别

根据工作特点和性质,后勤处(集团)岗位分为三类: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各科室(中心、园)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二)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

科级以下管理岗位分为7个等级。主管为6级、7级,协管、办事员为1-6级。

6-7级管理岗位数量控制在管理岗位总量(不含行政经理、科级及以上)的65%以内,其他管理岗位数量由后勤处(集团)根据内设机构及其职能、人员编制等设置。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8个等级,技术1级至8级,其中技术1级、技术2级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技术3级至5级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技术6级至8级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学校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学校文件执行。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技工1级至2级、技能1级至5级,其中技能1级至5级分别对应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4级、5级的总量原则上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30%。学校编制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评聘按学校政策执行。

(四)岗位等级划分

根据后勤事业发展需要,结合部门岗位实际,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相关岗位等级划分如下:

岗位类别

层级

岗级

岗位

管理岗位

主管

7级或6级

主管

协管、办事员

1级-6级

协管、办事员

专业技术岗

高级

技术6级-8级

工程技术、会计、幼儿教师、保健老师

中级

技术3级-5级

初级

技术1级-2级

工勤技能岗

高级技师

技能5级

1. 工程管理员、厨师、餐厅服务、维修工最高等级聘至技能5级。

2. 驾驶员最高等级聘至技能4级。

3. 保育员、核算员、库管员、设备管理员、安全员、工程计划员最高等级聘至技能3级。

4.服务员、接待员、报修员、收发员、系统操作员、消防值班员、修剪工、绿化工等最高等级聘至技能2级。

5.生产办事员、加工员、售卖员、巡查员、值班员等最高等级聘至技能1级。

技师

技能4级

高级工

技能3级

中级工

技能2级

初级工

技能1级

技工1级-2级

普通工

普通岗

包含厨工、勤杂工、保洁员、服务员、门卫、值班员、前台、保安、维修工、印刷工、装订工、裁切工、驾驶员等及其他一线岗位。

以上岗位包含但不限于,若涉及新增岗位需要确定等级划分的,由部门提出报后勤处(集团)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四、相关事项

各科室(中心、园)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岗位设置的第一负责人,负责部门具体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工作量核定及考核办法制定等工作,报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

后勤处(集团)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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