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礼堂是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举办大型学术活动的场所。为保证小礼堂的有序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工作,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权限
(一)后勤管理处负责小礼堂的使用审批,并做好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接受托管的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物管单位)具体负责小礼堂的日常管理、设施设备的使用及技术保障、周边环境维护、安全保卫及卫生保洁等。
二、使用范围
(一)全校性会议、报告会。
(二)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出席人数在300人以上)。
(三)重要文艺活动(学生文艺演出除外)。
(四)经学校批准的其他重要活动。
三、运行程序
(一)学校各单位使用小礼堂,应提前7个工作日按要求填写《小礼堂使用申请表》(见附件),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后送物管单位。物管单位结合小礼堂使用情况进行安排,并登记在案。超过500人的大型活动,使用单位应报保卫处备案。
(二)小礼堂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开放,同时开放音响及其他设备。管理员按使用单位要求做好活动期间的视频、音响、灯光等设备的使用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三)活动结束后,管理员及时会同使用单位清点现场使用的设施设备数量,检查完好情况以及卫生状况,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已经审批的各类活动如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要活动冲突,使用单位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四、使用须知
(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对活动安全和活动内容负责。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参与人员进行使用须知和安全教育,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活动秩序和内外环境卫生,严禁吸烟,严禁随地丢弃垃圾。除饮用水外,不得携带任何食物,使用单位应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相关检查工作。为减少安全隐患,使用单位务必严格控制入场人数,参加活动人数不得超过小礼堂额定座位数(764座)。
(二)使用单位需提前布置会场的,应在办理手续时说明,物管单位协助安排,但不得占用其他单位的正常使用时间。除活动正常需要的电子会标、电子屏显外,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横幅、标语、广告等,如确实需要,须在管理员确认、指导下安装,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撤场。托管单位根据使用单位要求可有偿提供茶水、毛巾等会务用品。非正常工作时间使用小礼堂的,使用单位应向物管单位支付有关费用。
(三)对不遵守本管理规定的单位及人员,管理员有权提出批评并及时报告后勤管理处及人员所在单位。对因使用单位的原因导致设施设备损坏的,应按价赔偿。
(四)小礼堂管理员应做好使用情况的登记工作,并督促相关人员定期检修设备,检查电源、电灯、门、窗、桌椅等,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小礼堂处于完好状态。
五、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小礼堂启用之日起施行。
附件:小礼堂使用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