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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后勤处(集团)2021-2022年“两优一先”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9 新闻来源:综合办公室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大力营造弘扬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迎接学校第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对象及名额分配

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评比范围为组织关系在后勤的教工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评比范围为基层党组织委员和从事党务工作的职工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评比范围为基层党支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比表彰对象条件及重点

(一)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模范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无私奉献,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在近两年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至少1次被评定为“优秀”格次,同时,在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并取得显著成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从事党务工作3年及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并在近两年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至少1次被评定为“优秀”格次,同时,在职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3.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维护校园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积极参与“最佳党日活动”“党建工作创新创优”等各级各类党建评比活动,2年内获得过校级党建荣誉,取得良好成效,且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二)推荐重点

向一线党员倾斜,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上报先进共产党员与先进党务工作者中至少各有一名一线党员。

三、评比表彰办法及程序

1.民主推荐。各党支部根据推荐条件和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按照“群众公认、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及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后勤党委。不得超名额推荐。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组织负责人不再兼报优秀个人。

2.组织考察。后勤党委对推荐名单及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后勤纪委意见。

3.评审表彰。后勤党委将进行差额评审,并择优报送学校组织部,参与校级“两优一先”的评审。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精心把关,根据附件1名额分配表认真报送有关材料。各党支部于5月19日前将推荐名单纸质材料(需党支部书记签字)送至综合(党政)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综合办王艳(文件名为党支部名称—“两优一先”推荐材料)。

2.联系人:廖令宇;联系电话:0511-88780057。

附件:1.后勤“两优一先”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江苏大学后勤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1:后勤“两优一先”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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